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7-08-31 浏览: 5451次
近期,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会【2017】410号)要求,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检查评分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检查评分表》及整改意见,吉林省林科院对内控体系建设未健全部分进行了积极整改。
此次整改主要完成了以下四项内容:
一、内控手册形式要素
(一)对内部控制手册中缺失的三级目录编码层及编录与内容不符的内容进行增补和梳理;
(二)完善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职能分工情况。
二、业务流程图建立
(一)补充完善预算、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合同等业务流程图;
(二)按实际业务完善分析风险点及具体防控措施,真正起到防控作用,拒绝模板化现象;
(三)职能部门与实际科室相关联。
三、制度建设
完善会计机构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权力运行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收入支出业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机制制度及合同业务管理制度等控制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梳理和增补。
四、基础性评价指标
(一)加强对内控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内控进行工作分工,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
(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林科院内部控制体系,做到能防范风险落地可行的防控机制。
通过此次整改,不仅健全了我院的内控体系建设制度,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内控管理水平和质量。(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