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7-09-25 浏览: 5500次
各部门: 按照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务用车。 二、各部门要对所属办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等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检。需要做实验的部门,务必指派专人对所用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